“我们只是租户,已经交了全额取暖费,出租方非让我们交32元/平方米的管网建设费,这些钱本就不该我们出。我们本身就是非营利的,根本也拿不出这个费用。”任大海说。
“其实老人很可怜,责任不在他们,可是从2009年就一直欠着管网建设费,我们也没办法。”顺柳巷热交换站负责人董先生说。
房屋出租方——石家庄江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孟先生则表示,谁受益谁承担,管网建设费就要老年之家承担。
律师观点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华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者只取得了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的使用权,而暖气管网属于房屋附属设施的范围。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管网建设费应该由房屋的所有者或者有权限处置该房产的管理者缴纳。
■文/本报记者秦瑞凤■摄/本报记者崔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