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巧莲)目前,交警一大队为辖区3辆校车,67辆接送学生车辆建立档案 ,发放标志、标识。 6辆不符合规定车辆正在进行整改,3名不符合规定驾驶员被清名。
近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国家对校车和接送学生的车辆有了明确规定。校车指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技术标准,中小学校或幼儿园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接送学生的车辆指校车以外的未达到国家有关校车的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在一个学期内经常接送5名以上中小学学生或幼儿园幼儿上下学的客车。
市交警一大队正在为辖区内校车和接送孩子的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建立档案。将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为接送学生车辆备案审核月。对审核合格的车辆发放专用标志、标识。大队负责校车管理的民警杨华告诉记者:“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接送学生。根据相关文件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有关要示,驾驶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应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无记满12分记录,未有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