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明确提出,供热企业要坚决执行按热量计价收费政策。对拒不执行的,要从经济上、奖惩上、工资水平确定上、干部任免上全面建立约束机制。
■收费 基本热价调至30%,用户将更省钱
供热计量收费的方式是“基本热价+计量热价”的两部制。全省11个设区市在2009年底全部出台两部制热价和收费办法,其中,基本热价均是按50%制定的。热费的收取方式多是先按面积收费,采暖期结束后,再按照实际用热量,实行“多退少不补”。
采访中,许多市民对能否“省钱”反映不一,甚至有市民表示并未感受到热计量改革带来的实惠。大多数人认为,不省钱关键在于50%的基本热价定得有些高。
据悉,两部制热价收费体系是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7年提出的要求。河北省物价局2009年下发了《关于制定供热计量价格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两部制热价中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并表示,在确定基本热价的比例时,要兼顾热用户和供热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起步阶段,基本热价比例可安排为50%,随着供热计量收费的推进应逐步降低。
住建部今年明确提出,今后要将基本热价比例统一下调到30%,计量热价提高到70%,其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居民行为节能的积极性,提高用户节能意识和调控手段,使用户能够节省更多的热费。
目前河北省各市都是按照基本热价50%进行收费,省物价局近日已经下发通知,明确今年居民热价不作调整,其中也包括居民热计量价格,因此本采暖季已经不具备价格调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