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具备条件居住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河北新闻网
2011-12-08 14: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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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建厅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5143万平方米。据介绍,河北省开展热计量收费以来,节能效果已初步显现。唐山市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后,居民一个采暖季平均节约热费150元,有的甚至可以节约500元。承德市2009-2010年度采暖期居民节省热费比例从最初的不到70%上升到近80%,平均每户节省热费200元左右,退费总额约130万元。邢台市约有22%的用户节省了热费,节费率约为10%-15%。

    ■要求 全力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省住建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今年采暖期,各市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按照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目标要求,2011-2012年采暖期,石家庄市要确保新增供热计量收费面积500万平方米,唐山市新增400万平方米,保定新增320万平方米,张家口新增250万平方米,邯郸、秦皇岛各新增220万平方米,邢台新增210万平方米,衡水、承德、沧州各新增150万平方米,廊坊新增130万平方米。

    到2013年底,各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到本市集中供热面积的30%以上,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低于30%的城市,在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等奖项中将会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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