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郭佳、王海燕 记者牛海英)今后,我省在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将把更多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积极承办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领域涉及的法律援助案件。
从12月8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我省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完善服务网络,2008年以来办案量年均增长31.6%,全省95%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会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化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法律援助格局建设,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对象“点援制”,探索实施法律援助律师“准入制”,严把案件指派关,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机构和信访等部门、团体法律援助站点的建设力度;监狱、劳教所要依托内部有关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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