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阴倩 记者段丽茜)从石家庄调查队了解到,11月份,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涨幅继续保持回落态势,同比上涨5.1%,涨幅较今年以来最高点7月份回落了2.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较上月涨幅回落0.1%;1-11月份累计同比上涨5.8%。
居住类价格上涨是首要因素,11月份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9.4%,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1.5个百分点。食品类价格上涨影响仍然较大,同比上涨6.3%,拉动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个百分点。在调查的16个食品类别中,14类呈现上涨态势,涨幅在10%以上的有7类,其中鲜瓜果同比上涨21.9%,拉动总指数上涨0.5个百分点,成为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