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张文学 记者潘文静)2月1日,邢台市举办了首批低速电动汽车牌照发放仪式,这标志着符合条件的低速电动汽车可以在该市合法上路行驶。
为促进低速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该市多个部门联合出台了《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在邢台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低速电动汽车(设计时速为20km-60km的四轮电驱动车辆),实行人工登记管理;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低速电动汽车驾驶人应取得C1以上驾驶证。根据《办法》,低速电动汽车上牌后,可以在该市二级及以下公路和城市、公园、景区、社区、厂区、乡村等道路上行驶。低速电动汽车在二级及以下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时需走机动车道,遇到快、慢行线分道时应走慢行线,无快、慢线分道时应靠右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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