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农民大病报销最高可达到40万元

首超当地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额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汤润清 通讯员张玉德)“我一个土里刨食的农民,看病给报销了十几万,这真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啊!”说起自己就医报销的经历,迁安市杨店子镇北张庄村张海伶感慨万千:“本来家里在县城开着个小商店,收入还不错,哪想到去年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医药费一下子花了33.7万多元,家底几乎全垫了进去。幸好入了新农合,住院时直接给补了3万多,当时心里也挺知足,可没想到大头还在后头——— 实施大病补充补偿后一下子又给送来将近13万,真是雪中送炭啊!”

“加上原有新农合基础报销限额的10万元,农民大病可报销额最高达到40万元,比当地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额还高出10多万元!”据唐山市卫生局局长李建新介绍,唐山市在实施新农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制度,参合农民只需再出资10元,就可获得最高限额达30万元的大病基金补偿。

“这一基金的启动,主要是针对患大病的农村居民。”李建新介绍,唐山市自2003年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农民参合率达到98.36%,累计报销额达27.44亿元。2012年,该市在全省规定每人每年筹资标准290元的标准上,市县两级财政筹资近5000万元,为全市农民每人每年增加10元补助,使农民每人每年筹资标准达到300元,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筹资标准、报销补偿比、报销封顶线均实现全省最高。“但农民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现象仍然存在。”李建新说,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制度,就是要创新性地探索、破解这一难题。据介绍,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制度,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筹集,其中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出资20元,参合农民出资10元。市县两级财政合计筹资近亿元,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在唐山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笔者看到,处长任永军正点击电脑鼠标进入“新农合基金管理系统”。“患者在新农合‘出院即报’的基础上,一旦自费可报部分达到规定限额时,系统会自动跳出提示,我们则按照核算数字,主动上门联系给予报销。”任永军告诉笔者,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不计入新农合专账,实行独立账户管理。整个基金运作经过基线调查、科学测算,最终确定最科学精准的补偿方案,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参合农民身上。

据了解,今年唐山市已将创新实施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基金制度列入政府年度实事工程,在去年迁安等县(市)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大病统筹补充基金事实上就是新农合的延伸和补充。”李建新认为,由于基金的筹集和运作完全是政府行为,透明度高、公益性强,因而这一保障方式必将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农民的真心认可和积极参与。

【责任编辑:殷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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