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保定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刘浩)“每天要交200元,我们孩子在这儿待了一年多就是十万多元,我们怎么出得起呀!”雄县一位高龄产妇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接生时因医疗问题痛失幼子,经过一年多的诉讼赢得了官司,但当母亲想要回孩子遗体时却傻了眼。按照每天200元计算,家人需要缴纳10万多元的停尸费。太平间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并没有收到这笔停尸费。由于数额巨大,孩子的遗体一直未能取回。
高龄母亲痛失幼子
2010年10月,家住雄县41岁的孕妇李华(化名)因腹痛来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看病,医院对其做了剖宫产手术,生下一个男孩儿,但孩子面色苍白,无法自主呼吸。医生们将孩子送到了新生儿室进行抢救,经过5个小时的抢救,孩子没能保住,离开了人世。“这是我妹妹第一个孩子。他们结婚很多年了都没有怀孕,四处求医问药,总算是怀上了,谁知道碰上了这种事情。”李华的哥哥说,“因为这个事情,我妹妹现在已经得了抑郁症,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实在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诉讼一年赢得官司
由于孩子没到10个月医院就做了剖宫产,所以李华的家人一直认为医院应该负责。“本来孩子还差一个月才够日子,但她一直肚子疼,我们就到这个医院看病了,当时也说观察几天,谁知道突然就来电话说要做手术,结果出了这个事情。”虽然李华的家人签了字,但他们仍感觉医院存在失误。
为了分清责任,李华夫妇将医院告上了法庭,保定市南市区法院委托北京一家鉴定中心做了第三方鉴定,最终判定:“医院在对原告诊疗过程中,在术前告知和新生儿护理方面存在过错,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与原告之子的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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