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讯(通讯员 范中志 李赟)饲养的家犬半天时间咬伤了三个邻居,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近日,经大城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从而化解了邻里纠纷,维护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2011年10月26日8时,张某路过彭某家门口,被彭某家的狗咬伤左膝盖部位;10时许,卢某放学回家,被彭某家的狗咬伤左胳膊;11点半左右,韩某放学回家,也被彭某家的狗咬伤。三人被咬伤后,分别到医院诊治,并到疾病防控中心注射狂犬免疫蛋白。 事后,双方就医疗费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卢某和韩某将彭某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000余元。
考虑到当事人系邻居关系,平时关系和睦,此案如不能调解结案,会影响到和谐的邻里关系,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制定调解方案,深入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因三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与被告愿意承担的数额相差悬殊,法院经过几次调解均未成功。 办案法官及时转变思维,调整思路,找到当事人所在村街村委会及亲属,邀请他们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终于达成了由彭某给付张某、卢某和韩某医疗费4000元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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