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出台暂行办法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成民航发展基金。
征收了20年的机场管理建设费至此成为历史名词。但不少人随后发现,民航发展基金的用途虽更加广泛,但基金的征收内容和标准与原机场建设费基本一致。
机场建设管理费一收就是20年,质疑和争论一直不断。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征收机场建设费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公开透明上。
然而,民航发展基金的推出,并没有消除公众的疑虑,反而使争论进一步升级。不少人认为,新办法是“换汤不换药”,虽然换了个“马甲”,征收的费用内容和标准与原来的机场建设费基本一致。有网友甚至调侃道:“一个好消息:征收多年的机场建设费停了;一个坏消息:开始征收民航发展基金。”“政府性基金对公民和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财产牺牲,我主张用法律来设定,最起码也应该由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来设定。否则,政府性基金容易被滥用,侵害私人财产权。”长期从事财税法研究的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说。
熊伟说,不管机场的投资者是谁,无论国有还是民营,乘客除了向机场间接付费外,还要因为使用机场而向政府缴费,这个说法很多人都难以接受。所以,完全可以将所有的费用直接由航空公司支付,航空公司再通过票价转由乘客负担。机场收取的费用,政府作为投资人,可以通过利润的途径参与分配。
而政府之所以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很多机场盈利能力不够,没有利润可以分配。所以,更倾向于通过政府性基金的方式,直接从乘客手中拿钱。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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