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

    重点检查沿海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尾矿库、化工园区、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防控

    河北新闻网4月24日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从今天召开的2012年全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将强化环境执法,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并将于6月份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

    会议提出,河北省将于6月份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沿海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尾矿库、化工园区、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饮用水源地管理单位先行自查,涉及重大环境风险的,督促其及时整改并进行评估,确保整改到位。选择石家庄、保定两个地区,率先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力争年底取得初步成效。

    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公开重金属排放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环境整治信息,定期公布铅蓄电池企业更新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对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或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实施“区域限批”。

    探索具有河北省特色的农村环境监察工作机制,推进环境监管向农村延伸。加强对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秸秆禁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等为抓手,建立生态监察联动机制;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监察,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河北省环保厅将对存在普遍性环境污染问题、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地方政府领导或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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