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那彦良、苏炳增、吴永哲)日前,海港区决定,从今年起区财政每年专项列支850万元作为农村教师基金,用于改善农村教师待遇。
海港区现有农村中小学27所,在校生1.17万人,教职工1058人。设立农村教师基金,旨在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激励广大农村教师爱岗敬业。设立农村教师基金后,该区将建立农村教师任教服务激励制度,对在职农村教育工作者按任教年限给予300到500元/月的奖励;对农村教师给予交通补助,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交通等实际情况,设立每月从100元至500元6个不同的补助档次。农村教师基金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步,年终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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