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教师”郑爱华被授予“承德市道德模范”称号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振发 通讯员杨旭)近日,本报及承德当地媒体对患鼻咽癌晚期的围场“大爱教师”郑爱华欲捐献全身器官的事迹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日前,承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决定,授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乡中学教师郑爱华同志“承德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承德市号召全市人民向郑爱华学习,学习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优秀品德;学习他矢志不渝、执著追求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学习他知恩图报、重情尚义的传统美德。在全市形成愿做好事、愿当好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把“学习雷锋·积善承德”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在全市大兴明礼、互助、诚信、孝敬之风。

    近日,承德市委书记郑雪碧作出批示:“郑爱华事迹感人,具有重大教育意义,应大力宣传。”承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险峰带领市文明办、市教育工委等单位负责人到围场看望慰问郑爱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郑爱华“感恩社会道德模范”称号。

【责任编辑:王文静】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3434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