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日前,石家庄市环保局出台201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要得到全面清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促进农作物秸秆全部有效利用,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方案提出,6月1日至7月10日为全面禁烧阶段,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各负其责,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值班室)24小时专人值班。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市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
夏收期间,全市每个乡镇(办)都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并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监控。发现着火点,立即向禁烧办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各县(市、区)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重点防范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狠抓禁烧与清运转化相结合”的思路,协调联动,抓紧抓好秸秆禁烧。
各县(市、区)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党政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的第一责任人,对禁烧负总责。主管领导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指挥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乡、镇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小分队和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分区域分路段,责任到人,不间断巡查。县(市)区秸秆禁烧指挥部采取挂图作战的办法,把禁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网格化管理,达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的禁烧要求。对造成重大火灾或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市市委、市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列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对出现焚烧现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或被国家卫星监测到有着火点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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