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开始,8月21日结束严格执行“六不准”
河北新闻网7月6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周洁)今天上午,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对参加今年录取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动员、培训和廉政教育。据了解,河北省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开始,8月21日结束。“140余位录取工作人员目前已全部到位工作。”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李石表示,录取现场将采取全封闭管理,确保河北省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好每一位考生的合法权益。
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郭景茹表示,全面落实阳光工程要求,全体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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