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石家庄禁烧秸秆 市区焚烧垃圾也不行

    2012年省会秋季秸秆禁烧行动开始——

    今日起石市禁烧秸秆

    将设秸秆禁烧奖励专项资金;市区焚烧垃圾也不行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获悉,石市下发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自9月15日起至11月25日,全市实行秋季秸秆禁烧,同时将设立秸秆禁烧奖励专项资金。

    此次禁烧不只针对农作物秸秆,市区废品和垃圾也在监控之列。对于故意纵火,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废品和垃圾也在监控之列

    石市昨日公布的《2012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禁烧期间,每个乡镇(办)都要在辖区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方案》明确,机场周围、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旅游道路两侧为监控重点,同时还要特别清查车辆不便通行的死边死角、县界边缘地带;对山区零散堆放在村内、路旁的秸秆,也将集中整顿。

    此次禁烧不只针对农作物秸秆,市区废品和垃圾也在监控之列。禁烧期间,石市将对市区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焚烧废品、垃圾者从重处罚、公开曝光。

    故意纵火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方案》,石市各县(市)、区政府将设立秸秆禁烧奖励专项资金,对秸秆禁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实施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市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郭凯】

分享到: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