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廊坊居民取暖费与去年持平 每平米22元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程建辉 通讯员张慧)10月24日,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热力总公司了解到,廊坊市已于10月22日起陆续开始向供热系统注水,11月1日系统冷运调试,7日具备正常供暖条件,在无天气异常情况下11月15日正常供暖。

据了解,今年廊坊市继续推行分户热计量改造工作,已对新财小区、迎春小区、师范学院、金光小区等约22万平方米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室外管网及室内管网改造预计在11月5日全部完成,从2008年至今,廊坊市住宅计量供热面积将达到25%以上。针对广大市民所关注的价格问题,记者从廊坊市热力总公司了解到,今年居民取暖费用并没有增长,与2011年持平,居民取暖费仍为22元∕建筑平米,非居民38元∕建筑平米,城镇低保户为15.5元∕建筑平米。对采暖期暂不用热的住户,采取一个供暖期收取取暖费20%的基本热费,城市低保户免交基本热费。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丁璨】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