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贞深入学校宣传中华美德。 彭建斌摄
【代表档案】
林秀贞,66岁,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村民。自2005年以来,先后被评为“感动河北年度十大人物”、“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华孝亲敬老楷模”、全国“双百”人物等。曾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
□河北日报记者 叶娟娟
虽然义务赡养多年的6位孤寡老人相继去世,身上的担子轻了,但今年已经66岁的林秀贞仍然很忙。
每天早上5时准点儿起床,中午不休息,晚上11时后才睡觉,这是林秀贞保持多年的生活习惯。
赡养6位与自己非亲非故的孤寡老人;帮助12名残疾人掌握生产技能,并安排在自己的企业就业;无偿资助十几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圆了他们的求学梦……自1976年起,林秀贞就像上满了发条一般,每天不辞辛劳,忙碌不停,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内涵。
“荣誉不能当终点,而要当新的起点。”获得诸多荣誉称号之后,林秀贞更是倾力扶贫助困,热心公益事业。近年来,她先后帮助20多名困难群众走出困境。每年春节,她都要去慰问枣强县光荣院里的老人。她还积极为村里修路、安装自来水、文化娱乐队伍建设、学校建设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
林秀贞还经常接受媒体采访,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以前,我一直拒绝接受采访,也不愿参加这些社会活动。我是怕别人说闲话,说我做善事图名啥的。”现在她的想法变了,因为当地宣传部门有一句话打动了她:“你能关心照顾的孤寡老人毕竟有限,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的事迹,才会有更多人关心和照顾孤寡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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