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王丽/文 孟宇光/图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小病拖,大病扛”……曾经,这样的顺口溜真实地说出了那些没有医疗保障的普通百姓们的就医苦衷。在万千百姓心中,“医保”是渴盼已久的。
2003年,河北省迁安、曲周、枣强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到2008年,全省172个县(县级市、区)中,除石家庄6个市辖区、邯郸两个市辖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其他164个县(县级市、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制度。
城镇居民医保的全覆盖过程还要更顺利些,仅用了3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早已实施的职工医保,三项制度撑起了“全民医保”的大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