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专业联考、校考各有章法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专业),经我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12月30日美术联考
美术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2012年12月19日至23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2012年12月25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美术类专业的联考时间安排为:2012年12月30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