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把项目开工前的多种手续逐一明确到部门和单位,各审批部门和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加快项目审批进度。项目责任单位采取全程跟踪、专人盯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快完善项目立项、选址、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尽快开工提供条件。实行倒逼落实制度,采取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倒逼落实制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排队。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有关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工作差距比较大的,进行行政问责。
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等予以减免。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优先安排在具备供水、供气、供暖等基础条件、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的区域,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要求,高质量推动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凡是集中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提前安排市政、电力等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到位,并由政府出资把线路铺设到小区门前。在交付使用时,配套设施必须满足基本入住条件,未按照规定建设配套设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律不进行竣工验收。
据了解,2008年以来,该市共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8328套,分配入住24551户。其中,竣工廉租住房7637套,分配入住5713户;竣工经济适用住房4329套,分配入住2644户;竣工公共租赁住房4372套,分配入住4364户;竣工限价商品房714套,分配入住554户;竣工城市棚户区、煤矿棚户区、林场危旧房改造11276套,全部分配入住。此外,自2008年以来,城市棚户区改造还通过货币方式安置2736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