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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合理选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退休人员),普通病种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如一些社区医院;二级医疗机构900元,如市中医院;市属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如省人民医院等。起付标准以上至年度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年度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500元。慢性病种,起付标准与普通病种的并设一个;起付标准以上至年度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支付比例参照普通病种执行;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费用水平类别制定,费用水平较高的病种为2500元,费用水平较低的病种为1500元。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普通病种医疗费各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均为:在校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的非在校居民100元、其他居民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年度支付限额医疗费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800元。慢性病种,起付标准为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年度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累加,慢性病种共有10种。

    另外,关于慢性病种、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可以登录“石家庄医疗保险”网,在《石家庄市市区职工慢性病普通病门诊定点一览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政策法规栏目中详细查询。网址:http://www.sjzyb.gov.cn。

    申请定点医院

    职工与非职工有所不同

    “我现在申请选个定点医院还来得及吗?找哪儿申请啊?”魏女士焦急地说,以前都不知道能申请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李国伟表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渠道是不同的,具体如下: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退休人员)初次选择门诊普通病和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以下两条途径:一是到具备职工普通病和慢性病门诊医疗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窗口自主选定;二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根据本人意见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无论哪条途径,截止时间都是2012年12月20日。2.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初次选择普通病和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在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登记期,到户籍所在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考虑到部分居民不了解政策,今年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延长到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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