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拦路虎”:车辆避让不及时和车辆违规停放
在这次急救过程中,笔者发现,尽管急救车一路鸣笛,但及时避让的社会车辆却只有四五辆,而违规停放的车辆占用了自行车道,也影响了急救车的通行。
据了解,石家庄市急救中心现有23辆急救车,平均每天需要出诊160次,每个急救点辐射半径3公里。“我市急救点布局非常合理,急救资源也很有保障,却因为急救车常常受阻于‘生命通道’而不能完全保证及时将病人送达医院。”石家庄市急救中心调度中心主任张建英说。
“看到北京的急救车因为私家车不避让,而导致伤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作为同行我感到很惋惜。在石家庄,社会车辆不避让急救车的情况也很常见。特别是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有的私家车甚至和急救车抢道。此外,社会车辆违规停放占用自行车道,也让急救车‘举步维艰’。”石家庄市急救中心特勤大队副队长范彦军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急救车执行任务时,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急救车在执行任务途中会闪警灯。护送危重病人或经过交通拥堵路段时,急救车还会拉响警笛。警灯和警笛的用意都是提醒社会车辆及时避让,但许多司机却对此熟视无睹。”范彦军说。河北日报实习生马静 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