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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明年物业费需在小区内立牌明码标价

“我家物业费怎么这么高?我们小区算是几级物业?物业费到底该收多少?”石家庄物业服务收费投诉是12358每季度的投诉热点。11日,记者了解到,明年一年,石家庄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费备案由市级物价部门管理改为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分级管理。石家庄物价局还将严查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据相关部门的初步统计,目前石家庄市的小区数量已有600多个。

物业公司提价仍需先和业委会协商

11日,石家庄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分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市内五区(高新区)物价局也将担负起小区物业费备案的责任。“每季度的价格投诉当中,针对物业费的咨询及投诉较多,而各区的物价局也更为熟悉本辖区情况,石家庄市物价局为加强管理,提高管理力度和精细度,对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分级管理。”石家庄市物价局经费处人士表示,为加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优化物业服务收费环境,经研究并经省物价局同意,自明年开始,石家庄市区内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在《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服务指导标准一级(含)以上的,在实施收费时到市物价部门备案;一级以下的,到所在区物价部门备案。

石家庄物价局将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备案。物价部门在实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具体备案程序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办法的通知》(石价[2005]9号)规定执行。每项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完成后,区物价部门要在3日内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报市物价局备案。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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