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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新农合参合农民年底“突击”买药

新农合政策宣传需加强

2012年12月初,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并要求2013年在全省实现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区域内医疗机构和病种两个全覆盖目标。

衡水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说,具体来说,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将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其核心是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超出预付部分的费用原则上由医疗机构承担。这将激励医疗机构建立自我控费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同时,也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保证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对保障新农合制度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让农村居民切实享受医改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衡水在部分县市区已经开始实行总额预算,按月拨付的新农合支付方式,在2013年将在全市实施。工作人员说,他们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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