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自2013年起全部按新规考试驾校:执行上,会有一个月过渡期
自2013年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令,简称123号令)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在驾照证如何申领上做了新的规定。但是,对于在123号令实施以前已经报名且在2012年未完成全部考试的学员,2013年按何标准考试?就此,记者采访了保定市公安局和部分驾校,看看老学员如何适用新规定。
交警部门:1月起全部按新规考试
1月2日上午,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处高峰处长向记者介绍,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驾校:实际执行将有一个月过渡期
当天上午11时,记者来到了河北大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虽然正值元旦假期,但当天仍有很多车辆在场中训练,每辆车都有教练为学员们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