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衡水市工商局出台“二十三条”支持经济发展

  10.农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合作社。

  11.重点项目前置审批没办完,也能申办营业执照。

  12.需增加经营范围的项目,可取消前置许可条件。

  13.缩短审批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发照。

  14.当事人来办登记事项,工作人员须一次性告知。

  15.减少企业往返成本,名称从网上远程核准。

  16.企业年检网上预审,简化材料免交审计报告。

  17.注册登记,个性化全程服务。

  18.文化企业改制,可不再进行资产评估。

  19.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知识产权等出资可占70%。

  20.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积极介入。

  21.支持企业利用商标,提高市场竞争力。

  22.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限期“关门”。

  23.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三种违法情况不罚或轻罚。河北新闻网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丁璨】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