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网络上肆意卖野味 电商管理不能够“只说不做”

  野生动物的血腥味占网购多少比重?

  1月21日本报报道刊发之后,众多新闻媒体予以转发,尤其是一些专业网站,如中国林业网的“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深圳猫网”、“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等,都给予了重点关注,对网上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纷纷予以谴责,一时成为热点。

  1月23日,记者再次登录淘宝网,搜索之后,没有发现报道中提到的那家售卖野兔的网店“老农家苏北野味”,售卖野猪肉的网店“九寨沟平武野生土蜜蜂合作社”也不见了踪迹。但是依然有众多网店,在大量售卖野生动物。网友们认为,淘宝网口口声声自称注重野生动物保护、注重环保,但是其行为却颇为消极,甚至在纵容野生动物交易、纵容犯罪。

  报道称,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服务业态近年来在国内呈现井喷态势,在2011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首次接近8000亿元的基础上,2012年,仅淘宝和天猫的交易额就突破万亿元。环保人士、网友“燕赵剑客”称,“吃货横行,在万亿大关里,野生动物的血腥味有多少?”

  《淘宝网禁止和限制发布物品管理规则》中明确规定,“淘宝网上仅允许销售常见的家禽、家畜、宠物或可食用动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均不能登录。其中象牙和玳瑁类制品,属于严格禁止登录的产品。”然而规则似乎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新浪微博上认证为澳洲大学教授的曹菡艾女士公开呼吁:“淘宝有禁止店铺销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规定。请执行!”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丁璨】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