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衡水电(燕赵都市报记者焦磊)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房视为违约,要付给业主违约金。近日,衡水九派香邻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该小区延期交房已经5个多月,按照合同计算,开发商要付给他违约金7000多元,但开发商却告知业主违约金只冲抵一年的物业费,“一年的物业费也就1700多元,这也太不合理了”。
业主:违约金抵一年物业费
近日,黄先生向记者反映,2011年,他购买了衡水九派香邻小区的一套房子,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房子应该在2012年7月31日前交付使用。可直到2013年1月,开发商才通知领钥匙。而此时,房子已经延期交工5个多月。黄先生询问违约金一事时,开发商的答复是用违约金来顶一年的物业费。
记者在黄先生出示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如果开发商没在约定日期交房,那么就要从违约之日起至实际交工日为止,按日向购房者赔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算下来,开发商应赔付我违约金7000多元,而按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月1.03元计算,一年才1700多元,这差距也太大了。”黄先生说,业主们表示无法接受开发商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