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本质上是一种权利,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公众没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呢?
杨智明:绝对不是。讲公众参与的权利本位并不排除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环境污染是由人造成的,每个人对保护环境都有一定的责任。大量的工业污染表面上来自于排污企业,但大家要想到,这些污染的产生也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比如过度消费,空调温度调得很低,开大排量汽车,开长明灯,不节约用水,垃圾随处乱丢等等。我们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比如每周少开一天车、洗菜水用来冲马桶、采用节能灯泡、垃圾分类回收,这些对每个人来说看似举手之劳,但大家的力量聚到一起,对我们生活环境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记者:环保NGO(非政府组织)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力量,如何发挥他们的作用?
杨智明:你说的NGO,我们大多数情况称之为民间环保组织,其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它的民间性和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作为对应于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方,是政府部门与民众加强联系,增强沟通的一个重要桥梁和渠道。经过这些年的不断成长与锻炼,民间环保组织大多逐渐趋于理性与成熟。作为环保部门,一是支持积极参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深入,政府主导型的环境保护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积极扶持、指导民间环保力量,对民间环保组织做一系列的业务的支持,例如,法律培训、技术培训等,提高其参与水平和能力,以更加有效地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二是坚持有序参与。现在民间环保组织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力量,参与热情很高,我们将努力为民间环保组织提供条件,并积极加以引导,使其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发挥更大的积极的有效的作用。
广大人民群众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非常重要的动力和源泉。地球不能克隆,家园只有一个!大家要携起手来,积极推动和参与环保事业。环保事业是最无私的人所从事的最无私的事业,需要更多无私的人做出更多无私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