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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通讯员发稿标准及说明

河北新闻网通讯员发稿标准及说明

    1、通讯员的主要职责是为河北新闻网提供当地新闻宣传稿件(指原创稿件)和新闻报道线索,协助河北新闻网开展相关活动。

    2、要求稿件必须内容真实,事实准确。有恶意编造新闻、虚构情节、剽窃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通讯员资格,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3、讲求时效,原则上必须是3天以内的新闻。

    4、新闻要素齐全、准确,新闻点突出,切忌无实质内容、泛泛而谈。

    5、行文简洁,正文一般控制在300—800字。相关重要资料可作为附件一并投稿,便于编辑。

    6、鼓励时政资讯、突发社会新闻、经济新闻、政法新闻投稿。每名通讯员每年投稿量不得少于15篇,否则下一年度取消通讯员资格。

    7、文字稿件尽可能配发图片,配图新闻稿优先选用。配图文件大小不超过60K,并请注明图片说明。

    8、其他媒体已刊发过的稿件以及重复投稿,不予考虑。

    9、河北新闻网对通讯员来稿实行“三审”制度,即通讯员稿件要经一审、二审、三审人员审核后方能发布。

    10、通讯员稿件投送后,河北新闻网相关编辑人员会尽快处理,符合要求的稿件会在相应频道或栏目中发布,未被采用的稿件恕不退稿。

    11、稿件发布之后,如果通讯员想查询稿件发布地址,可以运用河北新闻网站内搜索工具或是百度检索。

    12、所有通讯员需在个人电脑上加装河北新闻网Alexa工具条(具体安装办法另行通知)。

    13、在河北新闻网投稿暂时没有实行稿费制。我们将通过定期举办通讯员培训班、年终评选优秀通讯员等方式,对优秀通讯员给予表彰。

    14、河北新闻网将开设专门的通讯员频道和网上投稿平台,便于通讯员投稿,并为采用稿件数量在15篇以上的通讯员建立网上个人文集。

    15、河北新闻网通讯员不得以此身份从事舆论监督类报道,不得从事与新闻宣传无关的活动,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311—67563279

    联系人:田士威、程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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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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