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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峰谷用电”将入百姓家 “夜猫”型家庭较划算

■高峰时负荷紧张,更要多检查供电设备。 新华社发(资料片)

  长期以来只在企业实行的“峰谷”电价政策,如今老百姓也将从中受益了。记者昨日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石家庄市试点居民生活用电将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晚上用电量超过一天总电量15%的市民,选择峰谷分时电价比较划算。

  □本报记者 秋凌

  发布

  部分小区将成试点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在石家庄市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将在石家庄市城区范围内选择部分居民小区进行试点,居民小区具体名单将由石家庄市物价局会同石家庄供电公司确定。对于在石家庄试点的具体方案,石家庄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省物价局的通知7月1日刚发出,因此具体的试点小区、时间表、实施办法石家庄市物价局将汇同供电公司研究后制定发布。

  峰段从8:00-22:00,电价为0.55元;谷段从22:00-次日8:00,电价为0.35元。

  居民用户实施峰谷分时电价试点的条件必须是电网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居民用户,且用户电能表计具备峰谷时段分别计量条件。峰谷分时电价和现在实施的阶梯电价并不矛盾,二者可以双轨并行。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可由居民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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