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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上半年10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 河北占了6个

2013-08-01 08:07:06 来源:河北新闻网

    环保部近日发布上半年京津冀和74个城市等空气质量状况

    京津冀主要污染物:PM2.5、PM10、臭氧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环保部近日发布了今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监测结果显示,上半年,PM2.5、PM10和臭氧成为京津冀大气三大主要污染物。

    按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6月份,唐山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衡水、济南、天津、郑州和太原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24.2%,低于74个城市平均值40.2个百分点;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占21.2%,高于74个城市平均值15.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臭氧。

    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邢台、邯郸等28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50%。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评价,上半年邢台、石家庄、邯郸、保定、唐山、济南、衡水、西安、郑州和廊坊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

    上半年,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1%,低于74个城市平均值23.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PM10和臭氧。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38.9%,天津市达标天数比例为36.5%,石家庄市达标天数比例为9.9%。上半年,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仅舟山、惠州、海口和拉萨4个城市PM2.5浓度达到或优于空气质量年二级标准(年二级标准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石家庄市为172微克/立方米,与年浓度标准相比超标近4倍。京津冀地区城市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为115微克/立方米,区域内所有城市均未达到PM2.5年均值二级标准。74个城市PM10平均浓度为123微克/立方米,其中石家庄市为331微克/立方米,与年浓度标准相比超标3.7倍。京津冀地区所有城市均不满足PM10年均值二级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内,珠三角PM10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长三角和京津冀PM10污染形势严峻。

【责任编辑: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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