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卫生部门下发的门诊换证资料清单
河北新闻网8月9日讯(见习记者常方圆)近日,衡水冀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正在开展市内诊所、医务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更换工作,条件之一是需要向衡水商业银行冀州支行存入5万元“赔偿风险金”。有诊所质疑此项费用设置不合理、无依据。
某私营诊所工作人员小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冀州市卫生部门下发的“诊所、医务室执业登记提交资料”清单,列有10种此次门诊换证所需的资料,其中第8项为“赔偿风险金”。该“赔偿风险金”是要求各诊所向衡水商业银行冀州支行存入5年期5万元存款。小刘称,来诊所通知换证的卫生部门工作人员特意嘱咐,诊所向银行存款时要提他的名字,因为这算他的任务。小刘不解,为何卫生部门工作人员还有银行存款任务?他认为此项费用的设置不合理、无依据。
记者致电负责此次换证工作的冀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工作人员称,“赔偿风险金”政策去年起执行,依据的是河北省的规定,科室留有相关文件复印件,但该工作人员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向记者提供该文件,并称具体情况要问冀州市卫生局。
冀州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雷振宁解释说,5万元“赔偿风险金”,是要求诊所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存入其银行个人账户的,利息也由个人所得,卫生局只为确认其在银行内有一定存款。雷振宁表示,冀州市此规定是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为依据的,冀州市卫生局曾于2012年发布相关文件。但当记者请其提供该文件时,雷振宁表示,因通讯设备故障,今天无法提供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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