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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不违法 可缓解医患关系但中国人恐难接受

2013-08-15 08:48:31 来源:燕赵晚报

    他难忍病痛 从医院大楼顶层跳下

    唐女士今年62岁,她赞成生前预嘱,主要是想减轻独生儿子的压力。自从十几年前看过一篇关于安乐死的报道后,唐女士就下定决心,一旦自己到了那种地步就只求速死,拒绝没有意义的治疗。她多次跟儿子谈起自己的想法,看到关于生前预嘱的报道后,唐女士打算说服儿子。

    另外,一个小伙子因难忍病痛而跳楼的事儿,也给了她很大的触动。唐女士的朋友李先生有个儿子,几年前得了直肠癌,当时才30多岁。早期症状不明显,发现时就必须要进行手术了。手术与术后放化疗折磨着小李,在加上病房里到处都是因疼痛而嘶吼的声音,小李的精神压力很大。他对父亲说想放弃治疗,但父亲一直鼓励他坚持下去,还给他讲了很多癌症治愈的病例。

    但是,在第三次手术之后,小李或许是不堪忍受疼痛,或许不愿再让父母为高额医药费而奔波发愁,在一个晚上,独自走上了医院大楼的顶层,义无反顾地跳了下去。

    他们见了太多病痛,决定要写预嘱

    寇大妈78岁,老伴80岁,老两口当了一辈子医生。面对死亡,他们看得很淡,并跟子女交待了后事:要树葬,不开追悼会。他们希望能签署一份生前预嘱,到时没有痛苦地离去。

    寇大妈的哥哥就是肺癌,确诊时已经骨转移。骨转移患者在晚上疼痛非常厉害,整晚整晚地呻吟。到了后期,虽然用上了止疼药和部分麻醉药,但难以减轻痛苦。四个多月之后,老人在一天的凌晨时分逝去了。寇大妈说,哥哥早就签署了捐献遗体的协议,去世第二天遗体直接被送到医院,没有追悼会,没有花圈。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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