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赵增强、钱琳)8个月的时间,邢台两偷羊贼驾驶一辆挂着偷来的牌照的汽车,流窜2个县8个乡镇13个村,疯狂盗窃14户山羊64只。8月13日,邢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疯狂盗窃案。
据悉,小天、小贵(均为化名)原本是到各村查看苗圃买树苗的,一次,二人偶然偷走村里一只羊卖掉。初尝甜头后,二人发现偷羊卖是个容易弄钱的“活”,遂心生歹意,开着挂有偷来的牌照的汽车,在内丘和邢台县的各村寻找盗窃目标,密集作案。从2012年4月至12月间,两人白天寻找作案目标,夜间实施盗窃,得手后将偷来的羊低价卖到羊肉馆。8个月的时间,二人共盗窃14户山羊64只,经鉴定价值44745元。2012年12月10日,二被告人和低价收购羊的买主花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邢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天、小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花某明知羊只来路不正,仍多次以低于市场价格予以收购,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三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小天、小贵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以低价收购被盗羊只的花某也被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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