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保护举报人建议采用“密码举报”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彦卫认为,政府网站的举报信箱,不仅要对实名举报人合法权益予以保护,而且更应加强对匿名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近年来时常发生将举报人的有关信息透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使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现象。泄露举报事项、打击报复举报人,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郭彦卫称,官方接到市民的举报信息后,应给举报人设置一个具有惟一性的密码,将举报信息转给有关机关进行调查,举报人可以通过密码查询案件的处理情况。我国的很多地方网站采取了这种措施。实践证明,“密码举报”兼顾了实名举报与匿名举报的优点,是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在此事件中,如果因泄露个人信息使举报人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责任人还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