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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西山森林公园现清末“禁毁林”碑

2013-08-22 09:20:16 来源:燕赵晚报

    ■此前在山下洞沟村发现的清代“禁毁林”石碑。

    两通石碑遥相呼应

    随后,大家又来到山下的洞沟村,查看此前发现的那通清末“禁伐告示碑”,发现字迹已模糊不清。同行的摄影家延石生曾13次来到洞沟村,研究该石碑的内容,如今他已将石碑内容完全“破译”,上面显示: “钦加四品顶戴、赏带花翎、仅先录用,直隶州知州获鹿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示禁砍伐树林事案……自示之后,尔等务得敬谨,将栽培养成林,尚有不肖之徒擅行砍伐,许尔等扭获送究,严行惩办。本县言出法随,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光绪六年二月二十九日立。”

    早年,延石生访问了王廷举嫡孙九十多岁的王春来老人,还原了当时情况。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春,获鹿县(今鹿泉市)大旱,灵泉山上泉水也已枯竭,眼看夏粮颗粒无收,村民到龙王庙里求雨,感动上苍,天降甘露,秋粮丰收。于是,村民们开始整修龙王庙,并在附近的灵泉山上广植树木,可村民植树之后,山下某村的村民就到山上砍柴,屡禁不止。无奈之下,洞沟村村长王天月、王廷举等人便上告获鹿县县衙,获鹿县令审案后,将告示张贴在灵泉山龙王庙前,限令若需要砍伐树木,须事先请示县衙,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为了保护水土不再流失,嘱咐村民,要多栽树并养护成林。由于是纸质告示,张贴在庙前,经不起雨淋日晒,洞沟村村民为了能永久的保留告示,便把告示刻到了石碑上。警告私砍滥伐者,如若再进山砍伐林木,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通大碑上刻有公证人王廷举,与山上那通小碑上的王廷举,应该是同一人;立碑时间也差不多,都是光绪五六年间,两碑遥相呼应,内容相互联系。”延石生说,山上的小碑是村规乡约,山下的大碑是官府告示。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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