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杨鹏被评为烈士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子博、李冬寒通讯员岳丙寅、高际法)2012年10月24日上午,在保阜高速曲阳县灵山出口处,大货车司机李冠视拖行民警杨鹏,并将其碾轧致死,此事一度震惊社会。2013年8月23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冠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细节:被告人驾车冲关并将交警轧死构成故意杀人罪
2012年10月24日9时50分许,被告人李冠视驾驶解放牌半挂货车,在保阜高速曲阳县灵山出口处,行驶至曲阳县郎家庄乡葫芦汪村县交警大队沙东中队交警检查站时,发现了执勤交警杨鹏、协警贺聪亮在检查车辆。执勤交警杨鹏、协警贺聪亮上前示意要求停车检查。李冠视为逃避检查,强行驾车冲关,撞击到被害人杨鹏并致杨鹏被挂于车辆驾驶室前部,杨鹏被货车拖行约800米后碾轧致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冠视驾车冲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致死执勤交警,仍有意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致使车辆撞击到执勤交警杨鹏并使杨鹏被车辆碾轧而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的发生,是由于被告人李冠视为逃避检查、驾车强行冲关而引发,被害人杨鹏的行为对本案发生并无过错。被告人李冠视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事件回顾:曲阳民警杨鹏被评为烈士
2012年10月24日,保定市曲阳县交警杨鹏在执勤中,被逃避安检的大货车司机李冠视拖行碾轧致死,结束了仅25岁的生命,留下了刚结婚一年的妻子和4个月大的儿子。
本报首家报道了此事,并先后刊发了《大货车逃避安检拖行民警一公里》、《警方:秉公办案从严查处》、《杨鹏获“保定好人”称号》、《曲阳交警遭卡车碾轧身亡同学吊唁泪别》等多篇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同时,首篇报道受到全国百余家媒体的转载。 2013年7月12日,在曲阳县殡仪馆杨鹏的追悼会上,曲阳县副县长周颖宣读了河北省政府关于杨鹏同志评定为革命烈士的批复。接过革命烈士证明书,杨鹏的家人泣不成声。父亲杨志友说,杨鹏没有愧对这身警服。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侯猛】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