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证实信息纯系编造
此条信息也引起了河间警方的高度重视,河间市公安局立即着手调查此信息的可信度。经调查发现,110指挥中心和辖区派出所都未接到类似报案。随后,警方拨打了此条信息中留下的手机号码,机主称“他家孩子没有被拐”。
当天,河间市公安局立即通过河北省公安厅微博进行了辟谣并展开调查。
谣言始作俑者投案自首
河间警方经过调查,成功锁定了此条谣言的始作俑者史某,迫于警方压力,史某于8月26日向警方自首。
自首后,史某向民警供述,他与邻居刘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两个人经常开玩笑,8月4日,史某在微信上看到一条丢失小孩的微信,便想跟刘某开个玩笑,于是编造了刘某家小孩丢失的虚假信息。目前,嫌疑人史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河间警方表示,网络谣言的泛滥、危害极大,谣言有可能导致一些无法预知、无法挽回的后果,谣言的传播污染了网络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引起了广大网民和互联网业界的公愤。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是现实空间,广大网民在网上要与在现实社会一样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对于网络散布谣言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罚款和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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