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9月12日讯(见习记者常方圆)秦皇岛市海港区居民王凤华通过热线电话向河北新闻网反映,自己于2011年8月提出廉租房申请,但2013年5月才拿到《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且至今未获任何租金补贴。记者联系秦皇岛市房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就此解释说,海港区2011年因故未提报当处廉租房申请,以致秦皇岛市房管局在2012年需处理2011、2012两年的申请,一定程度上对审核时间造成影响,且今年海港区尚未发放廉租房补贴。
王凤华告诉记者,她于2011年8月23日正式提出廉租房申请,2012年6月起,曾到秦皇岛市房管局及海港区房管局查询近10次,均无结果。今年2月27,王凤华在秦皇岛市房管局找到自己申请廉租房的档案,发现申请早在2012年5月就已获海港区房管局批准,且今年1月31日至2月9日已由秦皇岛市房管局公示,公示后即可自2月10日起计算补贴。5月,王凤华再次找到海港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承诺可按申请获批日期,即2012年5月给王凤华计算廉租房补贴。但王凤华称,即便5月拿到《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后,至今也未收到任何租金补贴。
据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审核科科长谭玲介绍,秦皇岛市民申请廉租房,需分别经过街道办、民政部门、区级房管部门和市级房管部门的4次审核,各级房管部门的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内,民政部门的审核时间或因实际情况而不同。
记者致电秦皇岛市海港区房管局,资格审核科工作人员称,王凤华确于2011年就已提出廉租房申请,2012年5月海港区房管局批准后,已提报秦皇岛市房管局进行后续工作。
秦皇岛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侯栋良向记者介绍说,海港区2011年因故未提报当年的廉租房申请,以致秦皇岛市房管局在2012年需处理2011、2012两年的申请,工作量较大,一定程度上对审核时间造成影响。侯栋良称,对王凤华的补贴可按2012年5月的审核日期起计算,但今年海港区尚未发放廉租房补贴,并非只是王凤华一人没有拿到。
“秦皇岛市对廉租房补贴的财政拨款每年分两次进行,”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财务科工作人员介绍说:“财政拨款至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后,再由市管理中心下拨至各区,并由各区具体负责发放工作。2013年的第一次财政拨款,已于6月初下拨至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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