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9月17日讯(通讯员赵静兰 见习记者侯猛)为防止焚烧垃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今日石家庄市城管委向环卫等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禁止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垃圾。
通知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枯草等垃圾废物。环卫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环卫作业要求规范处置垃圾,所有垃圾、树叶、杂草等可燃物都要运到指定地点处置,严禁乱倾倒、乱焚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焚烧垃圾行为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擅自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据石家庄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介绍,通知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石家庄市城管委将从环卫处、城管支队、考评办抽调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区和组团县市焚烧垃圾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结果列入市容管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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