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多部门联合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查办贪污贿赂疑犯16人,渎职侵权13人
昨天,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已于9月20日实施,这标志着我省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惩治环境污染犯罪。截至8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185起,破案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人,刑事拘留124人,逮捕42人。同时,今年4月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31件43人。
28起案件已侦查终结
据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的28起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些案件中,较为典型的有以下6起。
工业废水排入渗井 2010年6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经营的赵县同心致远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用软皮管连接排入生产车间旁边的渗井中。经环保部门取样检测,废水中含有丁醇、硫酸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多种有害物质。今年2月,国家环保部相关人员暗访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排污行为后,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2月28日,赵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抓获。 目前,梁某某已被批准逮捕。
十六吨废酸排入河沟 2011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营的电镀厂,将生产中产生的十六吨废酸排入河沟,造成环境污染。霸州市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6月2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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