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改造政府设立专项资金
石家庄支持具备改造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区财政将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设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
政府鼓励条件允许的受益产权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原产权单位积极筹措改造资金;鼓励供热企业、燃气企业、能源服务公司以及融资机构等社会力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热计量收费实施细节有望出台
《意见》要求,石家庄供热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出台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具体措施,确保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实施计量收费,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降低集中供热能耗和碳排放量。
【责任编辑:李莎】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