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采取11项措施削减煤炭存量
-工人在狭小的空间内进行焊接作业。
-金马站“煤改气”工程施工。
-劳动很紧张。燕赵晚报记者李志华摄
日前,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削减1500万吨煤炭工作方案》和《石家庄市削减1500万吨煤炭任务分解方案》指出,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1500万吨。为此,石市将严控煤炭新增量,并采取11项措施,削减煤炭存量。
严控煤炭新增量,严格涉煤项目审批
石市将严控煤炭新增量,严格涉煤项目审批,新上燃煤项目实行用煤量减量替代;暂停审批储煤场和洗煤项目;污染企业搬迁,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暂停审批燃煤锅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格分类管理,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2014年3月15日之前禁止耗煤量较大的新项目投产;严格控制各县(市)、矿区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底,平山县、井陉县、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井陉矿区的煤炭消费总量(或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净削减35%以上,其它县(市)的煤炭消费总量(或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净削减30%以上。
采取11项措施削减煤炭存量
同时,石市将削减煤炭存量,到2017年底前采取11项措施,确保完成净削减1500万吨任务。具体是:
压缩钢铁产能,削减煤炭227万吨。到2017年,全市需压缩炼铁产能374万吨、粗钢产能482万吨(含石钢搬迁炼铁产能212万吨、炼钢产能210万吨),共涉及河北钢铁集团石钢公司、河北敬业集团有限公司、西柏坡钢铁有限公司、河北丰达钢铁有限公司、河北石鹿特钢有限公司5家企业,合计可削减煤炭22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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