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白云 通讯员董文正)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重点车辆漏管失控、登记信息失真、监管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及时剔除交通安全隐患,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自11月10日起,在全省对重点车辆及其所属道路运输单位登记信息进行交通安全核查。
此次核查的重点车辆是指营运客货车、校车(含7座以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载客车辆)、危险品(剧毒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大型工程车(水泥罐车、工程渣土车)、农村7座以上面包车、企事业单位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车和大中型自备货车。
核查的道路运输单位是指驻地在本辖区内的客货运输企业和拥有重点车辆的较大有车单位,包括客货运输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出租汽车公司)、校车服务学校和自有车辆在20辆以上且拥有重点车辆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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