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1月1日讯(记者张娜)近日,承德双滦区居民李先生向河北新闻网反映,双滦区兴业热力有限公司错误登记了他2010年的交费信息,导致空置房子的李先生全额缴纳了2011年和2012年的暖气费,损失1800多元。经记者调查了解,双滦区兴业热力有限公司承认在此事上存在失误,将尽快与李先生协商退费事宜。
热力公司丢了业主交费记录
承德居民李先生家住双滦区天力小区,由双滦区兴业热力有限公司供暖。2011年,因工作变动搬离,李先生到兴业热力公司申请停网,但该公司称他未交2010年暖气费。“我肯定是交了,但苦于找不到取暖费发票,又无法停网,只好又交了2011年的暖气费。”2012年李先生再次申请停网,该公司还是以没有2010年的交费记录为由,拒绝办理停网手续。这一年,李先生没有交暖气费。
2013年10月25日,李先生再次到兴业热力公司要求办理停网手续,并交上了2012年的暖气费。该公司一再强调,在交费系统里找不到李先生2010年的交费记录,需要李先生提供2010年的发票。“我2011年搬家了,上哪里去找发票啊。”李先生的住房为52平方米,除去每平方米4.6元的空置费,这两年他共多交了1800元。白交了1800元的暖气费李先生不甘心,他从北京请假回承德,在自己家和亲戚家翻找了三天,终于找到了2010年的取暖费发票。
10月28日,李先生再次来到兴业热力公司,热力公司通过系统查找后发现,李先生的暖气费竟然“张冠李戴”登记在别人名下。“兴业热力公司承认是他们的过失,但坚持说给我供暖了,不退费。”李先生很气愤,“我这两年并未在房子里居住,如果他们没有录错我的信息,我本可以在2011年就停网,根本不用交这两年的暖气费。”李先生认为,兴业热力公司应该退还他2011年和2012年多交的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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