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沧州将对截止到2013年底达到强制报废期的21215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办理报废手续,并对2004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黄标”柴油车和199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黄标”汽油车共计51487辆予以淘汰;2014年3月底前,将淘汰沧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用的19648辆“黄标车”和市区191部柴油公交车,淘汰的公交车更新为燃气公交车。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这些车辆只能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全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中,“黄标车”的排放量污染最为严重。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5辆国Ⅳ标准车的总和。
副市长张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淘汰“黄标车”,是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更是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导,加大淘汰治理“黄标车”工作推进力度;要突出重点,分类施治,全力攻坚,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主动作为,坚决打赢治理淘汰“黄标车”攻坚战。(记者马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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