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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工商局针对“双十一”网购高峰发出消费提示

2013-11-07 21:35: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11月7日讯(通讯员徐晨霞 见习记者苑旭森)倍受网民关注的网络销售“双十一”促销活动即将开始,石家庄市工商局针对可能出现的网购商品质量、网络平台服务、商品配送服务等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网购更需科学、理性的消费心态,石家庄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商品的网页内容、与网上卖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要索取发票或收据;快递到达后,先验货后签收;对于货到付款的交易,不要接受“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尽量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保留付款凭证。

    一旦发生网络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与网店经营者直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反映,通过网站设立的相关途径维权;也可以及时向网店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或者消协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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